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于10月30日发布了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,其中明确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必须按照“网上申报—网上确认(上传材料及审核)—体检—证书发放”的程序进行认定。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至11月13日17时。

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。需要注意的是:初级中学、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,由各旗县区认定机构发布通知公告并办理相应教师资格。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或电话咨询,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。

认定范围包括: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居民;持有呼和浩特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;在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研究生(需提供相应学历证明);持有呼和浩特市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5年有效期)的港澳台人员;驻扎在呼和浩特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;符合《教师资格条例》规定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。

2023年下半年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,需在指定的网上报名期内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(https://www.jszg.edu.cn)进行报名。在网站首页点击“网上办事”—“教师资格认定”—“在线办理”,完成账号注册、个人信息完善和网上报名的流程。

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已经实施了全程网络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服务。申请人只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,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即可完成认定工作。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(2023年10月30日9时至11月13日17时)在“申报提醒”步骤或“教师资格认定信息”栏目的“查询报名信息”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,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。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时至11月20日17时,申请人应及时查阅“查询报名信息”栏的“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”和工作人员留言,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。未能按时提交材料的申请人,将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。已成功报名的申请人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(认定材料审核至11月20日17时)按时上传材料。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是否通过了网上确认。

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通过网上确认后的人员,于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期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时间为当天早上7时30分。其中,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认定。这一消息由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杨志伟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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